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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开展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

发布人:日期:2019年12月26日 08:32浏览数:

12月25日,我处开展了教职工住宅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副校长黎大志赴现场进行指导。

根据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有关规定,购房教职工陆续到我处党员活动室领取不动产权证,现场气氛热烈、井然有序。黎大志就房产办证的相关问题与教职工亲切交流,并对办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表示祝贺。

据了解,我校于2001年启动了房改。房改之后因规划、国土等原因,有近2000户教职工住宅没有办理房产证。教职工意见较大,是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省委巡视期间教职工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之一。

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5年10月,在学校第十次党代会上,时任党委书记李民同志的工作报告把办好教职工房产证作为改善民生的三大任务之一,做出了整体部署。2015年12月,学校成立了湖南师范大学房产证办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多次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房产办证问题,并提供专项经费用于办证工作。2016年2月至今,我处积极争取长沙市“处遗”办为我校召开协调会2次,专题研究我校房产办证问题。在长沙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我处补办了办证的规划、国土等全部相关手续。

在省、市领导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下,尤其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我校房产办证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房产证栋证(首次办证)68栋1866户已经全部完成。我处根据“分期分批,先易后难”的原则,按照“登记→公示→审核→出证→发证”的程序,有序开展了栋证过户工作。截至12月25日,已有200户400本经济适用房、260户520本房改房的不动产权证在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证并发放给教职工;978户房改房的资料正在省直房改办审核。另外还有54户集资房、79户安置房的资料也在初审之中。

在省、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处积极争取、多方协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争取到了办证经费的减免,为学校节约了办学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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