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正式书面批复我校:“同意C02-B02地块(即我校咸嘉湖校区北片用地)按红线划分用地,将校区用地容积率由≤1.0修改为≤1.5,局部用地建筑限高≤24米修改为≤100米,绿地率和建筑密度不变。”这是我校首次成功对校区整片用地的控规进行修改。
该项目于2015年11月启动,历经招标、设计、专家会论证、到红线四至单位征求意见、30天挂网公示、局务会审批、市长办公会审定等多项程序,最终顺利获得通过。
本次控规修改,标志着咸嘉湖校区建设不再受制于24米控高的限制,赋予了咸嘉湖校区基础设施建设更多选择的可能,是学校在有限的校园土地上拓展办学空间的里程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