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原校区南院国有资产划转之后土地、公用房等资产清点、接收、权属变更、过户等相关工作。
2.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启动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改革,适时开展定额管理、有偿使用;配合信息化中心做好公用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3.回应教职工高度关注问题,想方设法解决房产办证问题。
4.配合全省存量公有住房清理,积极推进我校存量公有住房的清理工作,同时制订学校存量公有住房管理办法。
5.加强经营性用房管理工作的合法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强化对委托管理门面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6.做好“江湾馆”和“华民书院”的选址工作。
7.办理望城乔口鱼类育种中心土地不动产证。
8.继续与地铁四、六号线指挥部对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9.做好公积金汇缴和年审工作。
房地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