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报了《关于申报“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的请示》、《关于处理<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关于请求加强环境治理的函>相关事宜的请示》、《关于排除北村4栋西侧护坡险情的请示》和《关于修建桃花坪校区新增土地下水管道以及将桃花坪校区原有排水系统一并接入市政排污管网相关事宜的请示》等有关事宜。
2.将我校“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录入了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系统。
3.回送了《关于<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关于请求加强环境治理的函>的复函》,组织长沙麓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树达学院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办公,疏通了排水沟,解决了新征土地的积水问题。
4.协助后勤管理处,排除了北村4栋西侧护坡险情。
5.编写并上报了《湖南师范大学“十四五”校园建设专项规划》初稿。
6.聘请了第二家评估公司对桃花坪校区新征土地的征拆资金进行了核算,在与第一家评估公司核算结果进行比较的基础上,组织财务处、评估公司等相关部门就此事进行了研究。
7.组织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基建处等单位对新建医学院解剖楼立项相关事宜进行论证。
8.参加了赫石南村5栋后护坡修建技术交底会。
9.协助基建处到长沙市岳麓区市政管理局调取了桃花坪校区至南二环的地下管网图纸。
10.参与了我校与岳麓山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情况摸底和整治行动等。
11.多次与地铁六号线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及联系,确定了咸嘉湖综合大楼室外工程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