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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处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人:日期:2019年08月15日 16:37浏览数:

1.负责学校未出售住宅和教学、科研、办公、商业用房及学生宿舍等各类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2.负责各类房屋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房屋租金管理,及时进行房屋租金调整和收缴工作。

4.负责房屋稽查工作,对违规用房进行查处。

5.负责各校区白蚁防治工作,和各类房屋防雷检测工作。

6.负责房屋装饰管理工作。

7.负责危房鉴定工作,参与新建房屋验收工作。

8.负责学校红线范围内有教职工腾迁任务的房屋腾迁拆除工作。

9. 负责全校已出售住宅和校内经济适用房分户产权证办理工作及校内住房交易管理和审批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核算、申报和核发审批工作。

11.负责全校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调整、结息及提取工作。

12.负责学校土地红线范围内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土地使用现状。

13.负责学校土地红线坐标修测与地界界桩维护工作。

14.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15.负责学校地界与相邻单位地界确权争议协调及指界工作。

16.负责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对拟建项目提出规划选址意见。

17.负责学校校园土地红线内拆迁居民房屋的征收方案拟定工作。

18.负责校园内基本建设中所需临时建筑设施选址定位和管网建设的审批工作。

19.负责学校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2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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