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塘山18、19栋,学堂坡10栋住户:
您的安置房首次办证已经完成,产权已办理至建设单位(学校)名下。根据长沙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规定,我处将按程序把产权过户到安置户名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您需提前准备的资料
1.拆迁安置协议,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2份(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1份)
2.被拆迁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2份(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1份)
3.被拆迁人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原件,1份(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1份)(请携带身份证到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公楼政务大厅B1、B2窗口索取!或在政务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直接打印!)
4.被拆迁房屋的注销证明,原件,1份(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1份)
5.被拆迁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继承公证书,原件,1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份)等
二、您到我处需填写的表格
1.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份(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1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1份)
2.个人授权委托书,1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份)
三、办理时间
长塘山18、19栋:11月11日(星期一)-11月15日(星期五)
学堂坡10栋:11月18日(星期一)-11月22日(星期五)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四、办理地点
房地产管理处东栋208室,张荣钢(88872887)
南栋101室,鲁建恺、宋 科(88872180)
特此通知。请各位住户互相转告,谢谢!
房地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