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村4、5、6栋住户:
您的房改房首次办证已经完成,产权已办理至建设单位(学校)名下。根据湖南省直房改办、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规定,我处将按程序把产权过户到购房教职工名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您需提前准备的资料
1.结婚证复印件,2份(省直房改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2份(省直房改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1份)
3.夫妻双方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原件,2×1份(省直房改办1份)(请教职工携带身份证到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公楼政务大厅B1、B2窗口索取!在长沙市未另购住房的教职工可在政务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直接打印!)
4.购房款发票复印件,2份(省直房改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1份)
5.办证费收据复印件,1份
二、您到我处需填写的表格
1.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份(省直房改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1份)
2.个人授权委托书,1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份)
3.购房协议,4份(学校、个人、省直房改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1份)
4.承诺书,1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份)
三、具体事项
请购房教职工携带已经准备好的资料,到我处填写相关表格。
1.办理时间: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11月1日(星期五),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办理地点:房地产管理处一楼会议室
3.业务咨询:朱倚萱(88873078),庞瑞宇(88872292)
张荣钢(88872887),颜希毅(88872299)
办理时间咨询:郑 波(88872064)
特此通知。请各位住户互相转告,谢谢!
房地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24日